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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语委组织开展文学院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23-03-30 作者:文学院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充分发挥文学院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和示范作用,根据省教育部、省语委关于开展对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评估验收的有关要求,省语委组织检查评估专家组于3月28日上午对文学院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

学院经过近几十年来学术成果的积淀,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教师们积极发表语言学相关论文、著作,广泛开展了语言文字相关的学术交流,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定期为学院师生开展语言文字讲座。通过各种学术、学生活动形成了学院语言文字工作亮点,例如通过经典社团——鹿鸣诗社开展的吟诵活动、有源书院开展讲座等活动,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并承担国家语委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经典润乡土”等工作安排,前往青海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举办经典导读、普通话正音讲座。积极参与巩固乡村推普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助力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承担青海农牧区教师普通话专项培训工作。在2021年成功挂牌“陕西师范大学语言资源开发研究中心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分中心”。

评估组通过听取了学院语言文字工作情况介绍、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部分教师、学生座谈并进行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和规范能力的问卷调查和测评,随堂听课、查阅教案、作业、检查校园用字等方式,从组织管理、宣传工作、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等四个方面对学院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进行了检查评估验收。

通过对学院相关人员及学生的调查和测试,结合各项指标数据分析,检查组认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2001年1月正式施行以来,文学院语言文字工作总体情况良好,根据国家和省里的要求,结合实际,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和丰硕的成果。具体表现在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建章立制、明确要求,措施得力、工作扎实,广大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水平都有较大提高,普通话已成为学院的教学用语,并已基本成为校园用语。

通过检查也发现学院语言文字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在今后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并需广泛持续地吸引全院师生提高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视程度。